。512主体建构筑物外部轮廓线距四至边界距离的
测量。1)测量主体建筑的主要拐点距四至边界的距离。2)所测量或计算的数据、距离等的位置应和《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所标注的位置相对应。513除测量主体建构筑物轮廓线平面图外,还应
测量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应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其它现状地物,如保留的建构筑物、道路及绿化用地、单独设立的配套设施等,并用必要的注记在地形图中标注相关的信息。
52高程、高度测量。521室内地坪、室外地坪(或散水)高程的测量。
f
应按附合图根水准测量方法对建构筑物的室外地坪、室内地坪的高程、±0的绝对高程进行实测。线路总长不得大于8km,视线长度不宜超过100m,线路闭合差不大于±10
mm(
为站数),观测采用中丝读数法。测量点数视情况定,并应在竣工图中标注所测位置及高程值。
室外地坪的高程一般应为建构筑物散水坡脚的地面高程。
同一建筑物室内地坪有高差的应分别测量。522楼高测量。1)楼高是指建构筑物檐口或女儿墙顶到室外地坪的相对高度。2)对于平面屋顶的建构筑物,应测量屋顶楼面到室外地坪的相对高度;有女儿墙的,还应测量女儿墙顶到室外地坪的相对高度和女儿墙顶到屋顶楼面的相对高度。在楼高立面图上分段标注女儿墙顶楼顶、楼顶±0、±0室外地坪的高差。如果室外地坪没有成形,则算出设计±0至散水的高差,如果散水也没完工,测出建构筑物首层室内地坪的绝对高度,在楼高立面图上分段标注:女儿墙顶楼顶、楼顶散水(首层室内地坪)、散水(首层室内地坪)±0,并在“说明”栏中注明:现场室外地坪(散水)均未完工。分段标注各高差外,还必须在立面图上标出整体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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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格式详见附图(楼高立面示意图)所示。
3)对于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顶的建构筑物,应测量建构筑物外墙与屋面板交点至室外地坪的高度。如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要求测出最高点高度,应按要求测量。
4)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一般可不测高度;如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有要求,应按要求测量。
5)阶梯式建筑要测出各楼层的高度,各楼层都要标出分段高差和整体高度,并应在立面图中分段标注。
6)可用手持测距仪、三角高程法、前方交会法或用钢尺实量法。两次测量值的较差不大于10cm时,取平均值作为最终值。
53规划要素测量、计算。531四至距离的计算。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