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火警处置记录
单位:使用日期:
临沂市公安消防局制
f火警处置记录使用说明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接到火警信息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确认。一旦确认为真实火情,单位员工发现火警的,应当及时通过有效喊话、内部电话或警铃等报警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附近人员疏散和告知第二梯队人员增援,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消防控制室人员确认真实火情后,要立即按处置程序有次序地逐层打开事故应急广播,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着火层附件人员疏散,并通知第二梯队增援,同时立即启动有关远程联动消防设施(转至自动状态),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随后,应视情况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填写火警处置情况记录。
二、火警处置记录应当真实、客观,全面记录火警情况及采取的处置措施,分析火警原因。
三、单位发生的每一起火警险情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以利于总结经验教训,隐患于未然。
四、填写记录应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接警人、报告人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不能代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签字确认火警记录,分析火灾原因,采取措施接受事故教训。
五、此记录薄由单位内部管理消防工作的部门统一编号,并统一保管、备查。
f火警处置记录
接警
年月日
01设备报警
接警形式
接警人
时间
时分
02人工报警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消防值班室人员
1、未确认的火警:立即通过无线对讲系接到单位员工发出的火情报告后:
处置
统或内部电话通知报警区域的值班、①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
工作人员现场查看;
系统或警铃等方式,发出火警指令,
程序2、确认的火情:①立即启动事故广播,通知第二梯队人员;
发生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②立②拨打“119”电话报警。
即启动有关消防设施;③拨打“119”
电话报警。
检
查处确
置认
过启
程动预
案
火警
情况
及
原因
火警
报告时间
报告
报告人
领导
f签字备注
注:“火警报告”栏中简要填写向当在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报告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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