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审批表)
年月日
单位名称
单位公积金账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客户号支取理由
联系电话
购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
□偿还产权自有普通住房贷款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出国、出境定居□租赁普通住房自住
□离休、退休
第一
联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省
直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中
心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记
账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在职期间去世□其他
提取金额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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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资料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不动产专用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建房呈报表□规划许可证□大修审批表□大修费用支付发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借贷合同□银行还款凭证还款专用存折□主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明细或支取凭单□单身证明□退休证终止劳动合同文件□失业证□就业援助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出国定居证明□护照□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法定证明(死亡销户)□租赁合同□地税部门开具的租赁发票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属实,并由本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单位意见:
公积金中心意见:
支取申请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____年__月__日
中心盖章:____年__月__日
注:支取理由必须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省直中心记账,第二联省直中心留存,第三联单位记账。
f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审批表)
年月日
单位名称
单位公积金账号
申请人姓名
周国平
身份证号码
个人客户号支取理由
联系电话
□购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
□偿还产权自有普通住房贷款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出国、出境定居□租赁普通住房自住
□离休、退休
第二
联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省
直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中
心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留
存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在职期间去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