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方便公司内部各项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不受外部的干扰,公司财产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1治安保卫人员在公司总经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外来人员或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3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进入生产区域
时必须有公司领导陪同,并佩戴参观证,离厂时交回,否则生产现场的员工有权阻止,并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4员工亲戚、朋友来访时,须在门卫登记后方可接见,接见时间不超过15分钟。5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物的人进入厂区,严禁酗酒者进入厂区。6车辆外出时须经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7货车必须出具货物出门单,交门卫校验后方可放行。8门卫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晚22时后保卫人员必须每隔一小时对全厂巡视一次。9保卫人员时刻保着高度的警惕,严防盗窃、火灾、行凶兹事等突发事件的发生。10.保卫人员应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处理好事件,尽力避免事件的升级和扩大化并及时向公司值班领导报告。11保卫人员应做好当班安全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f12.保卫人员应讲究仪表,做好个人及门岗卫生,穿载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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