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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之经验研究(一)
二元回归结果显示,规模较小和财务状况恶化的企业容易在财务报告中舞弊;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高科技行业和受保护行业的企业容易舞弊财务报告。十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屡屡爆出上市公司假账丑闻,上市公司前赴后继地进行财务报告舞弊,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并蒙上心灵的阴影。据统计,1994年1月到2000年12月,上市公司有346项违反证券法规行为,其中,上市公司披露虚假财务信息的比重为1387自我国证券市场成立至2003年5月31日,共有45家上市公司因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受到处罚,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2001年11月底,国家审计署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完成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共抽查了32份审计报告,并对21份审计报告涉及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达70多亿元。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已经成为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一大毒瘤,它破坏了资本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动摇并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本文旨在探求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基本规律,为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预警、实时监控和综合治理提供经验证据支持。
f文献回顾过去十年来,有关财务报告舞弊的经验研究,主要围绕舞弊的原因与动机、影响因素等方面展开。一、财务报告舞弊的原因与动机Dechow(1996)在分析那些被SEC采取强制行动的公司盈余操纵的原因时发现,这些公司盈余操纵最重要的动机是低成本获得外部融资。Ki
eya
dMcDa
iel(1989)认为,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的管理层为了掩饰其可能是暂时性的财务困难更有可能舞弊。ObeuaSPerso
s(1995)以1974年至1981年违反会计系列公告(ASR)、1982年至1991年违反会计和审计强制公告(AAER)的公司中的100家作为舞弊性财务报告的样本公司,从同一会计年度、同一行业的非舞弊公司中随机抽取了100家公司作为对照样本,通过对它们在财务杠杆、资产组成、盈利能力、流动性、资本回报、规模等几方面的财务指标所做的显著性检验,证明了财务状况恶化是管理当局舞弊的一个重要原因。Be
eish(1999)发现,那些被SEC采取强制行动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盈余被高估的年份更可能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执行其股票期权。这从侧面证明,高级管理人员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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