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
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9主持施工图会审、设计图纸技术交底。
510审查施工承包商开工申请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511审查施工人员特殊工种的资质证,查验是否做到持证上岗,证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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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12检查施工方在施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精密度和计量校验证件是否符合规定。513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审查通过后监督其实施。514制定实施重点部位的旁站点(S点)、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的监理计划。515审查用于本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有关鉴定文件和试验报告。516根据施工的各个阶段,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进行定期联合大检查。517参加工程质检站和质检中心站组织的按照《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规定内容的质检活动。518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519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按本细则“工程质量监理明细表”组织或参加质量验收及签证。520根据项目法人确认的里程碑工期和一级网络计划,审查施工承包商制订的二级网络计划的执行情况,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年、季、月计划,并监督其实施。521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交的结算工程量,为工程付款提供依据。522参加安全大检查,监督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遇到威胁安全和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提出“暂停施工”的要求,报项目法人,协助项目法人采取措施后恢复施工。523参加工程协调会,主持工程专题讨论会,并提出意见。524参与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及调试报告。协调工程的分部、分系统试运工作,参加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工作。525审查施工方竣工移交资料,督促施工方按期移交真实、合格的竣工资料。6、监理工作联络61工程开工前或调试开始前,施工承包商或调试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611施工或调试承包商组织体系情况(包括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应于项目开工或调试前15天交监理部。612施工、调试技术管理制度及其管理程序,质量管理制度及其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于项目开工前15天交监理部。613施工、调试进度计划应于开工或调试前15天交监理部。614项目开工前,施工或调试部门将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调试组织设计提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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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理部,重要的施工调试措施(含作业指导书)在工作开始前7天提交监理部。615“开工申请单”应提前7天交监理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发。62监督施工承包商做好内部三级验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