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队属各党支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局开展以增强“四力”为主题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色地勘党字201217号)精神,结合我队实际,现就做好我队各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对队属各党支部进行定级。二、分类标准根据中组部关于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考评项目要求,制定的《支部分类定级测评标准》(附后)。三、等级划分队属各党支部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进行定级。定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分以上为90“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四、方法步骤采取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党委评定的方法进行定级。
f1、党支部自评。由各党支部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自查,进行自我评价(3月25日前完成)。2、党员群众测评。由支部召开党员、群众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各党支部实际情况灵活确定(3月25日前完成)。3、党委评定。由队党委组织党委会议结合各党支部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照评价标准对各党支部进行评分、评级(3月30日前完成)。4、公示。队党委将各党支部定级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4月10日前完成)。5、整改。各支部要在4月15前组织召开一次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对定为“一般”、“较差”的党支部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出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整改的时限。五、有关要求做好各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的调查摸底和分类定级,确保党员全员参与,确保4月10日前全面完成分类定级工作。特此通知附件:支部分类定级测评标准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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