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声名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在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说明: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方面,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小组要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人严格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
f况,经过同意暂缓或停止执行。但同时要给提案人做合理解释。(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
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f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预备会议主要议程1、听取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3、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说明;4、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5、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预备会议由学校工会主席主持。(二)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三)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1、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2、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3、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校长可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4、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