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甘教高函201416号【发布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40415【实施日期】201404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4〕16号)
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10〕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各校推荐的省级特色专业应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纳入学校规划并已启动建设的特色专业或重点建设的专业。优先遴选甘肃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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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教学改革整体领先,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3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4专业教学基本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联系密切,具有很强的相关学科专业支撑和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5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6申报专业一般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培养的学生质量较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近三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7高职高专院校申报的特色专业还应突出高职特色,以就业为导向,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有示范作用。二、评选程序(一)学校申报1学校自评。各校应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在自评基础上,择优上报。2申报材料。《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相关背景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等)一式一份。申报书、相关材料等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参评资格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