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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
自愿、平等、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该房地产买卖事宜及其它相关事项达
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自愿将位于
,产权
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证号
为:
,阁楼:
平方米、自行车库:
平方米、汽车库:
平方米,以及其它各类具体设施等一并出售给乙方。(具体设施见合同
附件)。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其附属具体设施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
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述约定处理:
。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年月日前,将房款人民币(大写)
(¥
)一次性交付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户手续。
2、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包括当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过
日前(包括当日)办理房屋现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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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如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维修卡、物业管理等)的过户手续。
3、甲方于年月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并将使用期内的各种费用
结清。
4、以上3项工作的具体事宜均由双方方负责相互配合办理,任何一方必须
无条件配合。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
概由委托人甲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若有任何与该房产
相关的抵押存在,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注销抵押设定。若因甲方的原因
未能及时注销抵押导致未准时过户,则视为甲方中途违约。
2、如乙方中途悔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如委托人甲中途悔约或违约,
应于悔约或违约之日起日内将双倍定金退还乙方。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上述房产成交总额
的千分之作为滞纳金,超过10天的,则可视为违约,对方有权中止合同。
(1)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付清房款。
(2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房屋。
(3甲方不能按时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该房产交接期间,凡已纳入合同的
各项房屋装饰、附属设施、家具、电器被损坏、拆除或移走,应按其估价赔偿。
(具体设施见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负责将该房产内所有户口迁出,若
由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将户口迁出而导致乙方上学或其他情况的,甲方负责赔偿
元天。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另行协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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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