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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报送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部分执行材料具体要求的通知
【法规类别】外国专家【发文字号】外专培函2005011号【发布部门】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日期】20050412【实施日期】200504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报送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部分执行材料具体要求的通知(外专培函2005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引智办(外专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报送审批类出国(境)培训材料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把关,有效地保证了出国(境)培训的质量和工作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已正式启用出国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为保证该系统正常运行,现将报送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部分执行材料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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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公函严格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不可随意增减内容。二、出国(境)培训人员汇总表软盘汇总表内各字段名从左到右依次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何年毕业于何校何专业、目前从事的实际工作、备注,共10项内容。1、必须用EXCEL文件格式,不可用WORD文档表格。2、各字段名的名称和顺序必须与上述一致。3、“出生年月”一栏必须填写为“年月”,如:1968年10月。不可填写为196810、1968年10月2日等。4、表格文字一律用宋体12号字。5、如单个单元格的内容过多,不要使用“合并单元格”,请使用“自动换行”。三、出国(境)培训团组经费预算申报表请严格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四、该通知和附件均可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
下载。五、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合要求的材料不再受理。附件:一、报送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公函二、出国(境)培训人员汇总表三、出国(境)培训团组经费预算申报表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附件一: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由我局(办)组织申报的________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材料报上,其他材料已按外专发199853号文件要求审核存我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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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项目编号________2、组团单位________3、派往国家(地区)________4、拟定出国(境)日期________5、国(境)外培训时间________天6、团长________(按外专培发1995008号要求确定);________为随团(1专业、2生活)(注明)翻译并具备7、人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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