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甲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由于该房产所在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目前暂时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甲乙
双方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全部房款后
日内,甲方应将房屋交
由乙方实际使用,待能够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甲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
要求积极协助,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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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律效力。
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甲方)(签字):年月日
买方(乙方)(签字):年月日
4
f附件一:
双方其他约定:一、关于水、电、天然气交接1、交付方方只对以下记录之前的水、电、气使用额度承担责任:经双方共同确认水电气分户表记录水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__________
(吨),大写:________________(吨)电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__________(度),大写:________________(度);天然气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__________(立方),大写:________________(立方)。
2、接收方对交接记录之后产生的水电气使用费用承担负责,交付方自交接之日起不再对增加的水电气使用负责。
交付方:
接收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