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建设单位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交底部位行车安装编号
被交底单位工种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准用证,起重机械驾驶人员及起重挂钩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起重吊装行车设备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方案必须报项经部认可后方可施工。3、对起重吊运的钢丝绳、索具、吊具、卸克等物件必须合理配置,必须取可靠的安全系数。4、起重吊运作业中,组合施工时必须采取多极指挥。5、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JGJ80-91》标准,凡是有临边、悬空的施工作业点必须制作防护设施,并出具高空作业的保护措施。6、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专人指挥。7、施工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46-88》标准,进入施工现场的电箱必须符合规范,并配备专职电工。8、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申报两级动火,并配备足够的灭火机。9、安装行车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劳防用品。10、进入现场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1、行车在就位拼装时,底部必须可靠支撑,防止倾倒伤人。12、在悬空平台上,上下传递工具时,禁止上下抛掷,必须有工具袋传递。13、在作业区下方,必须有隔离,防止工具或其他构件从高处坠落伤人。14、安装行车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15、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文明施工,严禁电线乱拖乱拉、氧气乙炔及其他材料不得混乱摆放,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交底人签名被交底人签名
交底日期
2008年
月
日
注:本表式一式二联,一联留存,另一联交施工班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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