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油气资产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实现分公司利益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资产管理、运营、监督体系,根据《总公司油气资产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及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三)单位价值较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一)和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分公司持有的油气资产和固定资产。油气资产是指油气开发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井及相关设施和矿区权益。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能够独立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f第五条分公司资产实行分公司、作业区(大队)、小队三级管理,分公司财务资产部是资产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业务实行归口管理,分公司所属单位成立资产管理组织机构,按工作要求及资产存量,设立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作业区(大队)生产单位应配备专职资产、设备管理人员,并保持工作岗位的相对稳定。小队由一名专兼职领导负责,设立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
第六条分公司财务资产部在授权范围内对分公司拥有的资产行使管理权和经营权。财务资产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油田公司关于资产、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修订分公司资产设备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办理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和纠纷调处等产权管理工作;
(三)负责资产评估管理;(四)负责小型机具装备计划及非安装设备计划管理,参和资产投资计划的论证和审定;(五)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并对清查盘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置,确保帐、卡、物相符,客观分析资产运营效果;(六)负责新增资产验收和转资管理;(七)负责设备管理,负责资产报废和处置管理;(八)负责资产后续支出管理;(九)负责资产减值准备管理;
f(十)负责资产调剂和调拨管理;(十一)负责资产租赁管理;(十二)负责资产统计分析管理;(十三)负责资产库房业务管理;(十四)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十五)负责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分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