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存续期内使用资产的权益。5、处置资产的权益。
按照上述规定,该开发商应将售后回租业务分解为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理。不论是房地产的销售业务还是租赁业务,都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并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关于营业额问题特别强调:“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这样规定,目的在于堵塞利用价外收费或开具发票方式分解计税依据的漏洞。作为房地产销售业务,开发商应根据《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所列“销售不动产”税目,将销售建筑物及其土地附着物时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
f价款和价外费用(含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作为计税依据,按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作为租赁业务,开发商一般先向经商户收取租金,然后再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购房者租金。购房者是商铺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时,需要缴纳六税一费: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开发商作为转租方,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在向经商户转租房屋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购房者的租金不得抵减售房的计税收入。
二、纳税筹划
上述租凭业务中,售后回租合同无论如何签订,既不会改变购房者纳税义务人的身份,也不会影响购房者的税收负担,但对开发商来说,则存在着税收筹划空间。下面假设两种情况来讨论。
方案一: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售房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本例的做法,购房者作为出租人要缴纳相关税费。其中:按租金收入480万元的12缴纳房产税5760万元,按租金收入480万元的5缴纳营业税24万元,以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7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68万元,3的征收率缴纳教育费附加072万元,按以财产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480万元的1‰缴纳印花税048万元,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标准(该商铺处于一级土地区域,当地规定的年税额为15元)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5万元。购房者负担的相应税费,既可以由购房者自行缴纳,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扣代缴。
开发商作为转租人,与经商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对收取的租金,应根据《营业税税目税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