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党员之月交起。
3上交总支、党委支部组织委员
收党费可使用党费收据、登记簿等。党支部每年将党费缴纳情况向党员公布一次。
4上交县(市区)委组织部
基层党委
党支部应将党费按月上缴党委(总支)。
5上缴市委组织部县(市、区)委组织部、有党费留用单位党委
1、县(市、区)所属基层党委不留用党
费;2、党委每季度与各党支部核对一次
党费,并按规定上缴到上级党委组织部
门。
6
上缴省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市工委和中央、省、市属单位党委按规定的比例,每季度通过银行汇款上缴一次。每年对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情况报告市委组织部。
7年终统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
认真搞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统计年报》
的统计工作,并写出情况报告,报上级组织部
注:门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要求,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3、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单位党(总)支部,要有专人管理党费,有收缴帐目,要在每年初对上年度党费进行决算,对本年度党费进行预算,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并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党费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
f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
党支部开出或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
转
出
进
党总支部接转组织关系绍信
转转出进
非公党工委
转
转
出
进
乡镇党委
转
转
出
进
县直属机关党委
转转出进
转
转
出
进
转
转
出
进
县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
转
转
出
进
1、怀化市委组织部、市直属机关工委2、全国各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直辖市区委组织部3、党中央各部委的党委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政治部4、省直机关、大专院校、铁路分局党委组织部,省辖市区委组织部5、人民解放军师或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