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家长评价以及中心负责人评议等。工资发放形式,合同到期一次性发放,每月发放生活费。第七条中心对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f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中心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3、不服从中心工作安排的;4、严重失职,对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师德修养差经教育仍不改正,在中心及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6、发生不可抗拒力,既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7、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8、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9、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测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10、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1、甲方因经营不善,导致不能继续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给予乙方总授课费的50的违约赔偿金。第九条受聘方对合同的解除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员可以要求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1)聘用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或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2)经聘用单位同意,受聘人员因特殊情况不得不离职。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解除的处理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以协商为前提。2、甲乙双方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在聘用期间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和财产。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押金100元,如乙方不能按时到岗,则押金不予退还。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元。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则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妥善安置以及处理好各种财务等事宜后,方可终止协议。第十三条补充条款1、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