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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经典!!!规划局职责规划局职责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8、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9、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部门职责:(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提案、监督、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建设项目受理、发证工作。(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三)财务科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四)技术科具体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申报及调整、变更工作;研究提出规划管理法规、规章并对其他科室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把关审核;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规范,宣传规划法律、法规,负责在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五)规划科
f具体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审查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指导本系统的规划业务工作。(六)建筑管理科(市政科)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审定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现场验线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规划建管业务工作。(七)监督监察科负责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其按时拆除及清场;负责建设工程验槽、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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