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学员档案:1、从学生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为每个积极分子建立一份个人档案;2、档案的内容包括:(1)入党申请书(2)团员入党推优表(3)思想汇报(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5)自传(6)学习成绩总表(含综合测评排名情部)(盖章)(7)(函)外调政审材料(或直系亲属政历情况的说明)(8)综合政审材料(9)学院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10)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11)院级以上(含院级)的获奖证书(复印件)3、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的第二周,做好本班归档工作。内容包括:本期培训学员花名册,考勤表、学习小组讨论记录、社会实践、考试成绩登记表,学员情况综合统计表、优秀学员花名册、培训期间的有关图片等。二、学员学习档案材料实行专人负责,要及时、准确地登记填写,妥善保管。
中共东莞理工学院建筑工程系学生支部委员会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造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f的需要。2、党的积极分子分为一般、重点和计划发展对象三个
层次。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积极分子队伍。
3、年满十八岁,积极申请入党,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遵纪守法,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人,经过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一般积极分子,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其中表现突出的,经支委会提名,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并报告党委;重点积极分子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委会提名,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审查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
4、一般积极分子要填写登记表,重点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自转、思想汇报、考察和政审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等要装入档案,由党支部专人妥善保管。
5、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或变动居住地址时,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及时、全面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以便调入单位继续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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