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县级卫生部门委托隶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
f考核。(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级卫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于实施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由隶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四、考核方法和程序(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方法和程序。1县级卫生部门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细则》,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于每年12月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1次集中考核,同级财政、人社(人事、劳动)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考核结果(包括绩效分值)报市级相关行政部门。县级卫生部门依据《安徽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并委托
f隶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每年7月上旬、月底对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12室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2次考核,考核结果(包括绩效分值)经县级卫生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人社(人事、劳动)部门复核。2市级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复核,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将不定期进行督查。(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方法和程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依据《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另文下达)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考核办法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考核办法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县级卫生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五、考核结果运用(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运用。
f1考核结果。考核实行百分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次:分值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考核得分比,比例为实际得分除以80。2考核结果运用。(1)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不合格的,政府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