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卖方银行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与预付
货款相同金额即
元的银行履约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于卖方收到预
付款时生效。
4.技术规范及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
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
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卖方提供的设备一定要有
颁发的
许可证,如果提供设备与许可证
不符或超范围生产制造,或由于其他原因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通过当地机构验
收,买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并提出诉讼。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
3
f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3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4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6.知识产权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62因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卖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买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7交货验收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买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71买方应在货到后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日通知卖方,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7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