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工地的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2、对新进场的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的员工,在本现场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的工人(包括联合力量的管理人员及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上岗操作。3、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季节性施工的方案、措施。4、培训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为16小时,班组安全教育为8小时。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育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合格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的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由局、公司等
北京直属第二项目部
f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使每一个工人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让每个工人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1、在本项目施工的各种施工班组必须坚持周一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2、活动内容:针对本周的施工情况,重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宣讲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个人劳动重要防护用品进行检查。3、各工种、各施工班组每日班前要对自己所管施工工序的安全注意事项向每一个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时间不少于15分钟。4、班组要认真地填写周一活动、班前讲话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等记录,对记录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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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