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小龙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园内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长:马文凤副组长:周蔚、罗月乙食品安全管理员:李明渝成员:郭英、李萍、各班班主任三、幼儿园食堂与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第一条幼儿园园长(马文凤)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堂人员(周蔚)为直接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食堂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第二条主管食堂人员在园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行政、食品安全管理员为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全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第三条幼儿园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
f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食堂应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园内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幼儿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幼儿园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师生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