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责任。制度执行责任人:陈卫东配餐卫生管理制度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5、杂物及非直接入
f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6、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学校防投毒措施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有传染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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