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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发布十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日,河北省公布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方面。一、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一审案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冀民三初字第2号、(2013)冀民三初字第1号二审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三终字第7号、(2014)民三终字第8号案由:侵害外观专利权纠纷、确认不侵害外观专利权及赔偿损失纠纷原告(另案被告):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被告(另案原告)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基本案情】2002年2月13日,本田株式会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名称为“汽车”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本田株式会社认为双环股份公司2003年9月开始制造、销售的双环LAIBAOSRV汽车侵害了其上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自2003年9月18日起,多次向双环股份公司及各经销商发具警告函等,指控双环股份公司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此外,还通过其关联公司向相关中国政府部门发具函件,指控双环产品侵权,并通过诸多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众散布双环股份公司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己对双环股份公司提起侵权诉讼,向双环股份公司提出巨额索赔等舆论。2004年6月24日,本田株式会社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涉案产品落入“汽车”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判令双环股份公司停止其生产销售行为并赔偿本田株式会社经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本田株式会社将经济损失数额增加至3485704万元。与此同时双环股份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是在本田株式会社合资同类产品CRV汽车上市前和上市初,对中国同行、同类产品实施的,其目的显而易见是为了打压封杀对手,抬高自己,提升自己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而增加销售量,获取不正当竞争利润,使双环股份公司产品销售严重受阻,销量急剧下降,最终被迫提前停产,造成巨大损失。双环股份公司就此起诉要求确认双环股份公司不侵权的同时,判令本田株式会社的恶意行为侵犯了双环股份公司的合法经营权和名誉权,由本田株式会社赔偿双环股份公司损失36574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裁判要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关于双环股份公司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主要从汽车的主视图、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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