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富源县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促进全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富源县首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运动会,现将运动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前期训练的基础上,及时组队,按时报名,按要求抓紧落实各项准备工作。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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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富源县第一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运动会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执勤岗位练兵工作,切实提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整体素质,全面促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富源县第一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运动会”(以下简称:运动会)。为确保运动会成功举行,现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运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15号文件和《关于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精神。通过召开富源县第一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运动会,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全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灭火救援能力,着力增强各乡镇抗御火灾的能力。二、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主办。(一)运动会组委会: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防火委员委员会主任、县公安局局长)段文茂担任,副主任由政府办主任王国顺,公安局政委陈应权、消防大队政治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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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员赵庆维、大队长陈红兵担任。成员由消防大队郎学森、郑陈明辉、李建峰、徐建才组成二仲裁委员组组长由公安局政委陈应权兼任,副组长由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赵庆维、大队长陈红兵担任。任务:1、受理竞赛中对执行规则有争议的问题,并作出最后的裁决。2、监督、指导裁判员工作,对工作不负责、徇私舞弊的裁判员作出处理。3、对违反规则、通则和不服从裁决的参赛领队、队员作出处理。三秘书组组长由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赵庆维担任,成员由郎学森、陈明辉、李建峰、徐建才、赵发碧、周应洋、李开涛组成。任务:1、起草拟定运动会开、闭幕式领导讲话和议程安排。2、负责运动会期间日常事务,安排有关会务,发放运动会期间相关资料。3、邀请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