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产地产权属管理【发文字号】滁政办201528号【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910【实施日期】201509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滁政办〔2015〕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9月10日
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13
f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皖办发〔2013〕13
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
号),加强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管理,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体制,优化办公用房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保障机关高效运转,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单位,包括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
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人民团体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房包括市直机关单位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
备用房、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四条
办公用房管理遵循统一权属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改造、统一产权界
定、统一调处产权纠纷的原则,实行市政府所有、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管局)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单位日常维护管理的体制。
23
f第二章
第五条
办公用房产权产籍管理
市管局负责对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实行权属统一管理,统一申办办公用房的
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加强办公用房产权产籍的日常管理,定期复核和监督检查办公用房使用状况。
第六条
市管局应当建立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规范化、动态化
管理,并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市直机关单位应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七条
市直机关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办公用房
33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