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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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征房产税的可行性研究周清晖1002010333经济法学A班2010级经济法法学院陈晓星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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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1002010333:
f我国开征房产税的可行性研究
周清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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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摘
要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对在沪居民家庭在沪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沪居民家庭在沪新购的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并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同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沪渝两地相继开始实施房产税试点工作,拉开了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改革的序幕。针对上述两个试点地区的房产税的征收是否可行,学术界的看法并不一致。不少学者认为开征房产税对宏观调控我国房价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然而,也有不少学者对此持怀疑甚至反对的态度,他们坚信房产税不会对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提到了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的内容,除了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外,就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可见,中央对于全面深化房产税改革是下了决心的,房产税的开征也是势在必行。不过,是否能够通过沪渝两地房产税实施的示范作用,进而将房产税推行到全国范围,还是一个一时难以下定论的问题。因此,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经济学的视角来分析房产税的税制问题,研究的方法主要是供给与需求分析、成本和收益分析以及帕累托最优机制。通过对我国全面开征房产税的可行性的角度进行定性的分析,以期为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提供更为完善的思想基础。
关键词:房产税;经济学;可行性
f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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