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员工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1
员工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各部在职员工。三、作息管理与工时制1、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午休就餐时间11:3013:00;不能执行该工作时间的,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经人事部审批后才可执行;2、法定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四、考勤管理1、需考勤人员:全体员工(总经理级、副总经理签字批准的特殊岗位除外);2、按时上下班,除非直属上级提前批准,员工必须按时出
f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工作
现场视为缺勤或迟到;
3、已安装考勤设备的单位,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打卡记录为员工实际考勤依据,如因公
外出或未带考勤卡的,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安装考勤设备的单位,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签到,负责考勤的人员要严格审核,并按实际出勤情况记录考勤。
否则视为缺勤;
4、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为之,违反此规定者当事人及代考
勤人同等责任,每人每次50元罚款;
5、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晚到3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迟到罚款20元次,月累计超过
5次按旷工1天处理,在单次处罚的基础上扣罚一天工资。在规定上班时间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扣除半天工资;
6、早退: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视为早退,早退罚款20元次,月累计超过5次按
旷工1天处理,在单次处罚的基础上扣罚一天工资。在规定上班时间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者扣除半天工资;
7、旷工:无故不到公司上班;未经批准的假期;迟到、早
f退30分钟以上者;提供虚假休假证明者均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3天),或全年
累计旷工达到五天者,公司与其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应履行书面加班审批手续,没有书面审批手续不视为加班。另外,因紧急事务或业
务需要安排加班的,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2、各分支机构依据《员工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禁止不区分工作性质或业务需
要以通知、公告、制度等形式要求本不需要加班的情形加班;
3、经审批后的加班,应优先安排其在当月调休,同时调休应履行请假(注明调休)审批手
续,调休应在当年度结束,不跨年、跨月累计。
六、休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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