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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机房管理制度
信息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目的基础集团信息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由基础集团综合管理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基础集团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节机房出入管理
第三条信息中心机房是集团信息设备重地,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第四条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第五条机房的钥匙管理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一)机房钥匙由信息中心机房被授权或委托管理人员保存。(二)钥匙保管人不允许私配机房钥匙。(三)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四)机房钥匙一旦遗失必须立即向信息中心负责人报备。第六条机房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及设备检查登记表》(附件一),登记进入机房时间和事由。第七条机房管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机房出入及设备检查登记表》,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在机房管理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登记进入机房时间和事由。第八条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
第三节机房卫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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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机房管理制度
第九条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
第十条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第十一条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四节机房设备管理
第十二条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三条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第十四条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第十五条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第十六条机房内各种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第十七条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方可进入或搬离机房。
第五节值班管理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专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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