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授的股权,在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前仅参与分红,但不具有投票权和表决权。6、乙方自行承担其股权收益、交易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五、股权的变更和取消(一)股权的变更1、调岗。当乙方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因调岗而发生职务变化,股权应遵循“股随岗变”的原则,以与新岗位相匹配。2、离职。乙方主动离职,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回购时应先冲销尚未缴付完毕的购买股份费用。3、退休。乙方退休时,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实体股份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4、丧失劳动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的实体股份(银股)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5、死亡。乙方死亡的,虚拟股份取消,其所持实体股份不可继承,应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二)股权的取消乙方发生下述行为的可取消激励对象已经获授的股权:1、触犯国家法律;2、违反职业道德;3、泄露公司机密;4、违反竞业协议;5、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6、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股权的转让1、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乙方可以转让所持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2、收购的价格,以乙方获授股权时的原始价格为基数。获授股权后,第一年内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原始价格11回购。两年到三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15倍原始价格回购。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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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18倍原始价格回购。五年以上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价格回购。
七、股权激励的生效和终止(一)股权激励的生效1、甲方对乙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乙方在2013年1月1日至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的业绩情况,采用回溯方式计算。(二)股权激励的终止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股权激励计划:(1)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2)经营亏损导致甲方被收购、合并、破产或解散;(3)甲方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2、因甲方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乙方的补偿方案。
八、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甲方与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