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管理制度
f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络(简称:校园网,下同)的统一管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合理地使用网络信息,提高校园网的运行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等提供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和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为校园网建设的领导机构,学校信息化办公室为学校校园网建设的管理机构,网络与计算中心为校园网建设、维护、管理和技术支持机构。
第三条校园网络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以及CERNET、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加强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校园网络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校园网络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按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与计算中心按章依法进行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五条校园网络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伤风化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或其他网络设备,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络。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办理入网手续,
f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校园网络资源。
第九条在校园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十条校园网络用户必须遵守校园网络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交纳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校内接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及信息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校园网络用户应及时报告网络与计算中心或校保卫处。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络与计算中心可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校园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加倍收取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费用:1.制作或传播下列信息者:1违反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