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文件
河海校政201426号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修订》《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为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校政2003218号)进行修订,特制定《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修订)》《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修订)》文件,经校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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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1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修订2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修订
河海大学2014年4月8日
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录入:于洪军
2014年4月8日印发校对:郭枫
f附件1
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修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创新、实践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一次综合检验,更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平台。各院系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一、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实际和科研课题,鼓励学生选择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相结合的交叉复合型课题,鼓励结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课题,以使学生的兴趣特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知识与能力有更大的提高。2选题题目、内容、数据原则上每年需要有适当更新,每2年要有明显更新。3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或由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并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的要求,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文献检索与阅读、方案论证与设计、实验与仿真、绘图、撰写报告等)拟订工作进度。4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需通过各院(系)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审议,并经系主任审定,学院批准后方可下达给学生。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备案。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在第七学期末下达给学生,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6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一人一题。由多个学生合作完成的项目或3
f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应在题目上添加副标题,指明每个学生的任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