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品德与生活新课程标准第一部分前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极大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成为全社会的追求。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引导儿童“学会生活”,形成良好的公民道德素质和勇于探究、创新的科学精神,成为我国基础教育必须担负的重大责任。小学低年级阶段是儿童品德、智力、生活能力等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增强儿童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地为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良好的道德和科学素质等打好基础,必须充分关注低年级课程在形态、内容以及教与学的方法等方面与中、高年级及幼儿园阶段的区别与衔接,构建符合本阶段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素质教育精神的课程。一、课程性质品德与生活课程是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本课程具有如下基本特征:一生活性本课程遵循儿童生活的逻辑,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密切联系儿童生活的主题活动或游戏为载体,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儿童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二开放性本课程面向儿童的整个生活世界,重视地方、学校、教师与儿童的创造性。课程内容从教科书扩展到所有对儿童有意义、有兴趣的题材;课堂从教室扩展到家庭、社区及其儿童的其他生活空间;时间可以在与学校其他活动或学科的配合和联结中弹性地延展;评价关注儿童丰富多彩的体验和个性化的创意与表现。三活动性本课程的呈现形态主要是儿童直接参与的主题活动、游戏和其他实践活动。课程目标主要通过教师指导下的各种教学活动来实现。活动是教和学共同的中介。教师的主要作用是指导儿童的活动,而非单纯地只讲教科书;儿童更多地是通过实际参与活动,动手动脑,而非仅仅依靠听讲来学习。二、基本理念(一)道德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道德寓于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能与生活分离的“纯道德的生活”。儿童品德的形成源于他们对生活的体验、认识和感悟,只有源于儿童实际生活的教育活动才能引发他们内心的而非表面的道德情感、真实的而非虚假的道德体验和道德认知。因此,良好品德的形成必须在儿童的生活过程之中,而非在生活之外进行。(二)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习做人是课程的核心低年级的课程应当通过深入浅出的道德的、科学的、生活的启蒙教育,为儿童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实际的生存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他们在价值多元的社会中形成健全的人格和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