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后顶低塔。下降拆除时,先降低塔,后降高塔,由项目安全环境部审批,每次顶升的高度,确保相邻塔吊间垂直安全间距。
7)为了提高塔司、信号指挥人员警示各塔的工作状态,要求各塔上安装防撞指示灯和红色信号旗。
8)每月召开2次以上塔司、信号指挥工安全操作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和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安全责任心,强化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防范能力,制订相应的惩罚奖赏制度,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定期检查制度,双方共同管理,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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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安全技术措施
51“十不吊”的原则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拉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7)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8)埋在地下物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52运行过程控制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
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
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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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信号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53操作人员要求
1)司索工、信号工都必须持有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2)必须熟悉相同型号的塔机安全规程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3)每班作业前应保持充沛的精力,严禁疲劳作业,酒后作业,必须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4)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塔机回转时,应注意避免碰撞周围建筑物(包括其它设备),另外塔吊臂不得在非工作区(如车辆大世界)上空旋转。5)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m。6)在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m。7)严格执行“十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