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的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和红河州人事局批准,决定面向省内外部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引进51名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本次招聘成立弥勒县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弥勒县人事局局长李松波担任,副组长由弥勒县人事局副局章李雪莲担任,成员由人事、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弥勒县2011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三、招聘条件: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3、年满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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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2)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的;(3)正在接受审查的;(4)受党纪政纪处分而处分期未满的。四、报名事宜:报名事宜: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2、报名地点:所涉及院校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3、报名方法:携带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填写报名表(考生可自行下载),在弥勒县招聘领导小组到所在学校招聘时现场报名。4、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5、考生必须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五、招聘方式:招聘方式:本次招聘由弥勒县招聘领导小组携带印章到所涉及院校现场招聘,采取初审、专业素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对所有报名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安排专业素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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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专业素质考试采取设置考场专业提问,通过问答来测评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思想情况、心理状态、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匹配性等方面的要素。3、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