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换发“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申请书
企业名称原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字2015121号)、《山东省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0号文件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9号)□换发新码营业执照,其中领取副本个;□备案本企业联络员(见附表)。
换发依据
企业申请事项
交回原有证照情况收回数量证照号码正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本企业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副本丢失未办理无法提交的原因
工商部门经办人
企业换发营业执照经办人注:1此表仅限于企业申请换新码营业执照使用,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同时收回;换发时间
2相关证照丢失的,应提交发布丢失公告的报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3若企业换发营业执照经办人与联络员为同一人,毋须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4.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仍按企业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f联络员信息
填报单位:(企业盖章)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备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f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填报单位:(公司盖章)
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备注:凡2014年3月1日后新设立的公司和在2014年3月1日后股东发生变化的公司,申请换发执照时应提供本表。
f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换照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