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多次利用各种集会对学生进行教育,并进行反复告诫:未满16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由于各种原因,学生骑电动车到校的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骑电动车上下学造成交通事故的事例时有发生。希望家长真正认识到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督促孩子尽量不要骑电动车上下学。为了约束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学校依据有关法规,与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凡因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造成的任何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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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字:家长签字:
学校:桃渚镇中城中学
时间: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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