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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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2032007
2007092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0803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敏、李涛、凌瑞杰、杜燮、陈曙、蔡世
f雄、黄金祥、徐伯洪、李德鸿、高星、陶永娴、王焕强、郑玉新、周安寿、秦戬、张爽。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毒物品作业岗位接触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
害、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理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本标准适用于高毒物品作业岗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58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immediatelyda
geroustolifeorhealth
fco
ce
tratio
sIDLHs
在此条件下对生命立即或延迟产生威胁,或能导致永久性健康损害,或影响准入者在无助情况下从密闭空间逃生。某些物质对人产生一过性的短时影响,甚至很严重,受害者未经医疗救治而感觉正常,但在接触这些物质后12小时72小时可能突然产生致命后果,如氟烃类化合物。
4技术要求
41尺寸要求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尺寸及设置按GBZ158的规定执行。
42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54种。
421N甲基苯胺
有毒物品注意防护保障健康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N甲苯胺皮
可经皮肤、呼吸道和胃肠道进入人体。
NMethyla
ili
e主要损害血液系统。
ski
无色至红棕色油状液体。不溶于水。遇明火、高热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受热、燃烧产生有毒烟雾。
表现为口唇、指(趾)
端青紫、头昏、头痛、
f当心中毒
恶心、呕吐、精神恍惚等,重者呼吸困难、抽搐,甚至昏迷、休克。
应急处理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20mi
;呼吸困难时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