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制订目的建立健全我校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二)制订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在食物(食品)链各环节中出现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一定数量的师生食物中毒、病亡或可能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具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食品安全事故:1在学校、幼儿园或学校大型会议、运动会等重大节会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人数在10人以上的;2一次性食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3引起中毒的食品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二、事故分级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精神,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戴永久副组长:裴根东王索理章科明成员:苏星宇沈建荣戴卫群汪少会汪文会汪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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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王向阳杨勇裴根东校长分管、苏星宇主任具体负责业务工作。(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会同并配合卫生等部门,组织、协调、督促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