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之能行,行之安全。3、驾驶员应掌握机动车车况,坚持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车辆出故障时,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4、专职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交给他人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5、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6、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组抢救,并在八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报至院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7、严格执行《司(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项目部):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红河分院鹤庆
北衙项目
负责人:
保证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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