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一路协商,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需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合作。关切留守家庭,表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第三条理事会的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其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选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当选举选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选举产生;四是从村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中选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选举产生。第五条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
f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特殊情形,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从头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组织农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线路、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进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形,踊跃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办法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合作活动。
第九条热心帮忙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踊跃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第十一条组织农户踊跃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
第十三条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落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觉问题及时催促整改,确保衡宇亮化、庭院净化、村落绿化。
f第十四条协助保护和管理好公共设施和公开场合,协助村“两委”组织农户开展评比争先和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尊重多数村民意见,召开理事会全部理事会成员会议修改完善,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全部村民通报。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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