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11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章程的制定要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框架下,由本社的全体成员根据本社的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首先,制定章程要遵守法律法规,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制定,其次是制定章程要结合本社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设立人的共同意愿制定。制定出的章程,要既合法,又合情,既体现全体成员的共同要求,又具有维护本社共同利益的约束力。章程制定好后,通过召开设立人大会时表决通过。章程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后,由全体设立人在章程上签名、盖章。2、办理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只有召开了设立人大会选举产生出理事长、理事后,才能办理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因此,在办理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前,必须召开设立人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
f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2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审议其他重大事项。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监事,决定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等重大事项,都要通过设立大会确定。设立大会召开
之后,应及时办理和备齐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3、办理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合作社全体成员按照设立大会通过的章程所规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后,发起人应及时办理成员出资清单并组织全
体成员在出资清单上签名并盖章。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出资清单,只要有成员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其它机构的验资证明。
4、办理住所使用证明。住所使用证明主要指办公场所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可以是专门的场所也可以是某个成员的家庭住址。以私人住房作为办公场所的,要出据私人房屋产权证件;是公有房屋的,要出据有房产单位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是租赁的房屋,要出据有出租单位的有效证件和租房合同。住所地的确定,需要由全体成员通过章程自己决定。经登记机关登记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合作社变更住所,必须变更登记。5、办理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记要。召开设立人大会,要建立设立大会记要,记要要清楚明了地如实反应出设立大会经过和决议情况。发起人要及时组织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