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评价报告范例前言
煤矿是集团(原矿务局)所属的一对设计能力600万ta的大型矿井。煤矿开采的主采煤层是6上、6下煤层,(平均865m),倾角平缓,瓦斯低,顶底板条件较好。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技术开采,实现了高产高效并使矿井安全工作得到了保证,杜绝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保持了较高的安全水平。根据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的决定,对全国现有煤矿的安全状况进行审查,对条件合格矿井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条件欠缺的矿井进行配套,然后发证。根据国家局的这一要求,煤矿委托安全技术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矿进行“矿井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我们按照《安全评价导则》规定的内容、方法和步骤进行工作,评价人员和参评专家即按照评价内容到各矿搜集有关文件、资料、数据;评价人员和参评专家集中整理分析资料,疑问随时讨论,欠缺随时补充;评价初稿交矿征求意见;现场检查,验证评价结论;本次评价得到了矿领导和各部门有关人员的大力主持和帮助,全体参评人员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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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11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对象及范围
通过对集团公司煤矿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地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具体范围包括:1评价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对确保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的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执行情况,说明现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2评价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系统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明确其是否满足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6评价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f4识别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5评价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明确是否形成了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对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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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75);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117);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829);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429;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