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为三级。
144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为无毒和一般毒性物质,并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属于非敏感区。根据评价工作级别判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14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要求,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依据建设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污水排放量等要求确定。
本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茶山镇伟建三路,项目迁扩建后在运行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Ⅰ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地质主要是粘土,2838m到风化岩,根据《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土质渗透系数约为60×105cms,因此本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中;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为分散式开发利用区,不属于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及其补给径流区,因此该区域不属于地下水环境敏感区;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2916吨天,排放强度为小,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
f综上所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表6I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进行判断可知,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180025m2,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水源林地等。项目属于租用厂房,各构筑物已经建设完成,不存在植被破坏等情况的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的规定,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5评价范围
本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价范围为项目厂区及其周围环境,具体范围如下:大气环境:以项目主要污染源为中心,边长5公里的正方形区域为评价范围,共约25平方公里。水环境:以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为中心,排污口上下游3000米水域为评价范围。声环境:根据本项目选址位置周边情况,拟选取项目边界外200米包络线以内为声环境评价范围。环境风险:以项目主要污染源为中心,半径不小于3公里的圆形区域为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根据导则要求和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运行期在做好污染防治的前提下基本不会影响地下水,因此以项目所属场地为主要评价范围。生态景观:根据项目选址位置实际情况,拟选取项目红线范围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