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外
f网信息安全服务。深入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省网安办牵头,省委机要局、省国家保密局配合)。(二)加强数字福建标准化工作加强数字福建标准化工作。加强信息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建立和加强数字福建标准化工作完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等应用领域的标准体系(省质监局、省数字办负责)。(三)做好数字福建培训工作。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做好数字福建培训工作依托数字福建培训基地,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继续开展各部门信息技术人员培训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标准和信息网络安全培训。举办全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管理培训班(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中心等单位配合)。(四)加强数字福建软环境建设加强数字福建软环境建设。加快《福建省信息化条例》立法步伐,力加强数字福建软环境建设争尽快颁布实施。制定“福建省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深化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应用指导意见”、“推进城乡信息化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全省信息化发展指数”和“电子政务应用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预算标准”等课题研究(省数字办负责)。(五)加强数字福建宣传工作加强数字福建宣传工作。“618”期间举办“十年数字福建成就展”,组加强数字福建宣传工作织数字福建“十二五”专项规划宣传。组织数字福建重点项目宣传。积极开展信息化研讨、展示、论坛等交流活动,总结借鉴各地信息化工作经验(省数字办负责)。(六)继续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继续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优化考核办法,增强评测科学性,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省效能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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