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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78”液氨泄漏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一、7、8”液氨泄漏事故概况2002年7月8日2时09分,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这起事故共泄漏液氨约201吨,造成死亡13人,重度中毒2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262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吴官正书记亲自打电话询问事故情况,就事故抢救和处理做了重要指示;张高丽省长、韩寓群和王仁元副省长迅速做出重要批示并多次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对事故抢救和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8日中午,韩寓群副省长又亲自赶到莘县,察看事故现场,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并召集省、市、县、企业的负责人共同研究事故调查、善后安抚和社会稳定等项工作。王仁元副省长赶到聊城听取事故抢救和调查工作汇报,对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地方政府开展安全大检查,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政府调查组于当日上午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二、企业基本情况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经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是由鲁西化工集团总公司控股,吸收自然人参股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40万元,其中,鲁西化工集团总公司出资720万元。主要设备为合成氨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4万吨,主要商品为液氨和碳酸氢铵。企业现有干部职工540人。三、事故经过2002年7月8日凌晨0点20分,一辆个体液氨罐车,在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库区灌装场地进行液氨灌装,到凌晨2点左右灌装基本结束时,液氨连接导管突然破裂,大量液氨泄漏。驾驶员吩咐押运员立即关闭灌装区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自己迅速赶到罐车尾部,对罐车的紧急切断装置采取关闭措施,一边与厂值班人员联系并电话报
f警。2时09分,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群众疏散。同时,企业值班领导组织职工对生产系统紧急停车。4时40分,消防官兵将液氨罐车2个制动阀门和1个灌装截止阀关闭。抢险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6点30分。参与抢险搜救的干部、群众和公安、消防干警500多名,车辆32部,共解救、疏散群众2000余人。事故原因分析:四、事故原因分析:经省政府调查组调查初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查明,液相连接导管供货单位是河北省无生产许可证的一家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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