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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硕士:2015年在职联考法律硕士宪法备考习题6
在职研究生:对于在职研究生来说,做好考试备考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在职考生离开校门很久了,因此参加在职研究生考试的考生更需要不断掌握做题技巧。本文为广大考生分享2015年在职联考法律硕士宪法备考习题6。更多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信息请关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3特赦是对于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所以,特赦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答案】错误【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特赦的含义及特赦与大赦的区别。特赦,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的赦免,即对于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这种赦免只赦其刑,不赦其罪。大赦,是指国家对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其效力及于罪与刑两个方面,即对宣布大赦的犯罪,不再认为是犯罪,对实施此类犯罪者,不再认为是犯罪分子,因而也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已受罪刑宣告,宣告归于无效已受追诉而未受罪刑宣告的,追诉归于无效。一般而言,大赦与特赦的主要区别是:1大赦是赦免一定种类或不特定种类的犯罪,特赦是赦免特定犯罪人。2大赦即可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后,也可实行于法院判之前特赦只能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后。3大赦既可赦其罪,又可赦其刑特赦只能赦其刑。4大赦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特赦后再犯罪的,如果符合累犯条件,则构成累犯。我国《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在这里,所谓“赦免以后”的赦免,就是指特赦,所以,本题的题面是错误的。14持刀致人死亡的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答案】错误【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故意杀人罪与其他相近犯罪的区别。持刀致人死亡的情况大致包括四种:1行为人出于杀人的故意持刀致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构成故意杀人罪2行为人出于伤害的故意持刀致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不具有杀人的故意,所以行为人的行为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3行为人出于抢劫的故意持刀致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是在抢劫故意支配下实施持刀致人死亡行为的,持刀致人死亡行为只是抢劫的手段行为,是抢劫罪实行行为的一部分,故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4行为人出于过失持刀致人死亡,在这种情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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