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适用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物权法》,《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目前,二手房交易越来越多,二手房案件纠纷,已经成为各大法院审理案件中较多类型的一种。为了规范二手房买卖市场的秩序,同时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国家结合二手房买卖的现象,做出了很多法律法规。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今天,给小编给大家做了以下解析。
▲一、本意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向商品房权利人购买的商品房再次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条是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义。商品房买卖合同从商品房的流转划分有两种,一种是房地产发开发企业与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俗称一手房买卖合同。另一种是出卖人将向商品房权利人购买的商品房再次转让给买受人的合同,俗称二手房买卖合同。一手房买卖合同特征为:1、出卖人是特定的即房地产开发企业2、标的物是出卖人开发建设的现房或者期房
f3、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手房买卖合同特征为:1、出卖人是不特定的,既可以是法人也以是公民个人2、标的物不是出卖人建设的,是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原所有人购买得来的3、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出卖人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与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房地产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该条是关于商品房在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形下能否再转让的问题。该条的说明参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说明》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该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效力取缔性规范。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f从该条可以看出,该法并不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