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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表一、法律关系主体(双)内容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权利义务物非物质财富行为人身

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客体
积极、消极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表二、法律事实分类内容绝对事件(自然现象)事件相对事件(社会现象)合法行为(等)行为违法行为(等)表三、法的形式形式宪法
标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法律人大常委会其他法位和效力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地方性法规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规章地方政府规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地方人民政府章规相抵触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表五、经济仲裁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仲裁适用范围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法》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会形式必须书面!(1)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仲裁协议(2)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效力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3)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
f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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